強觀察|電子煙開征消費稅 監管日益完善

近日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稱,為完善消費稅制度,維護稅制公平統一,更好發揮消費稅引導健康消費的作用,自2022年11月1日起,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,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。
電子煙是指用于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輸系統,包括煙彈、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電子煙產品。
根據公告,記者查閱發現,電子煙消費稅納稅人范圍為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(進口)、批發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。
“購買電子煙的消費者會是電子煙消費稅的主要負擔者。”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副院長李建軍告訴人民網“強觀察”欄目,雖然電子煙消費稅的法定納稅人是生產和批發電子煙的單位或個人,但實際上稅收會發生轉嫁。
一根電子煙需要繳納多少消費稅呢?公告稱,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。
如何理解從價定率?李建軍表示,從價定率是根據生產(進口)、批發電子煙不含增值稅的價格,乘以規定的消費稅稅率計算的應納消費稅。實際上,本次公告明確了電子煙的消費稅稅率。如生產(進口)環節的稅率為36%,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%。
“電子煙消費稅與卷煙消費稅稅率設計類似,現行煙產品消費稅按甲、乙兩類劃分,稅率分別為56%和36%,另外,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,稅率為11%。可見,電子煙消費稅與乙類卷煙消費稅征稅力度相當,比較適宜。這也符合國際市場慣例,電子煙稅收標準相比傳統香煙要低。”李建軍說。
我國電子煙市場監管機制日益完善。
據“強觀察”欄目梳理,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的《電子煙管理辦法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電子煙國家標準(GB 41700-2022),界定了電子煙的術語和定義,規定了電子煙設計、原材料、技術要求,描述了試驗方法,給出了標志和產品說明書。在電子煙國家標準下,所有的電子煙產品都必須依照標準進行生產,按照允許添加的101種添加劑進行限量添加。依照國家標準生產的電子煙產品,方能進入全國交易管理平臺進行銷售和流通。與此同時,國家標準明確規定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,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,并明確要求“霧化物應含有煙堿”。
那么,本次對電子煙產品開征消費稅,對于產業進一步規范有何重要意義及深遠影響?
“吸煙有害健康,電子煙消費對消費者個人和他人健康,對環境都會產生不利影響。”李建軍認為,對電子煙產品征收消費稅體現了國家抑制有害品消費、寓禁于稅,實現電子煙和卷煙稅負公平的政策目的,這對于引導健康消費,維護煙草行業公平競爭市場秩序,引導社會資源配置,防止限制性行業過度發展,推動高質量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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